农产品价格波动让全社会变得异常敏感,因其与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2012年1月,全国CPI同比上涨4.5%,食品价格上涨10.5%,2012年5月CPI同比上涨3.0%,食品价格上涨6.4%。在物价普遍上涨的大背景下,突显一个传统的矛盾:有人认为控制农产品上涨是控制通胀的必要之举;有人认为,应当让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农民得到更多的收入。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很多人关注农产品的价格,但少有关心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很多人只是关注农产品价格变动对从自身利益影响,却不关心价格变动对其他市场主体的影响。
在大多数人观念里,农产品价格上涨必然会增加农民的收入。事实上,这种看法是表面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农产品价格上涨重要原因在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增加。表1是2000到2005年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表2是我国农产品集贸市场年度价格走势,仔细观察这两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和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走势高度吻合。以籼稻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例(见图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与籼稻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几乎一致,也就是说,由农产品价格上涨引起的农民的收入增加值刚好等于农民支出的生产资料成本,农民的实际收入并无明显变化。
表1 2000—2005年的我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上年=100
年份 | 总指数 | 种植业产品 | 林业产品 | 畜牧业产品 | 渔业产品 |
2000 | 96.4 | 94.66 | 90.00 | 99.00 | 100.50 |
2001 | 103.10 | 105.65 | 94.15 | 13.07 | 98.57 |
2002 | 99.70 | 100.04 | 98.31 | 100.15 | 95.89 |
2003 | 104.37 | 107.42 | 107.01 | 101.76 | 100.34 |
2004 | 113.09 | 115.86 | 104.62 | 111.08 | 110.19 |
2005 | 101.39 | 101.55 | 104.79 | 100.52 | 104.67 |
资料来源:《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查年鉴2006》
表2 我国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走势 上年=100
品种\年度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籼稻 | 82.44 | 104.70 | 98.63 | 103.63 | 140.41 | 99.48 |
优质籼稻 | / | 105.10 | 93.62 | 107.46 | 137.92 | 99.61 |
粳稻 | 91.39 | 102.89 | 87.99 | 104.06 | 143.26 | 103.80 |
小麦 | 82.02 | 107.09 | 96.46 | 107.64 | 133.30 | 99.55 |
玉米 | 81.99 | 122.78 | 95.18 | 111.31 | 122.57 | 93.30 |
大豆 | 93.23 | 96.36 | 97.75 | 124.51 | 130.98 | 92.61 |
籼米 | / | / | / | 110.56 | 138.91 | 101.00 |
优质籼米 | / | / | / | 110.41 | 136.75 | 102.66 |
粳米 | / | / | / | 105.03 | 140.48 | 103.46 |
面粉 | / | / | / | 106.20 | 129.65 | 100.20 |
图1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与籼稻价格指数吻合图
为进一步验证上述结论,图2给出了1988到2005年的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吻合图。我们可以发现,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波动方向与幅度几乎一致,这表明,农民来自农业生产收入的变动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抵消了。也就是说,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增长,造成了“谷贱伤农”、“粮贵也伤农”的尴尬境地。
本文就是从农商品中商市场的价格决定过程的角度,研究回答农产品价格增长农民收入却难有实质增长?农产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收益由谁获取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由谁承担更多?
图2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吻合图
2农商品中间市场的剥夺效应分析
农产品中间市场的买方是非农民的中间商,卖方是农民,在生产资料市场中,刚好相反,农民是买方,卖方是中间商。由于农商品市场近似于完全竞争市场,显然,农民在市场中满足“大数目”条件,在这种条件下,由于农民的有限理性程度更强,极受不确定性、机会主义、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频率过多和资产的专用性等因素的影响,致他们在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处于被动的地位,笔者将这种被两头剥夺的利润称之为“剥夺效应”。
为了分析剥夺效应,我们首先假定一条生产销售链:a→b→c→d→e,a为初始产品供给市场,e为终端消费市场,b、c、d皆为中间市场,显然,农民在农商品市场中扮演两种角色: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中是供给者,而在生产资料市场中则是需求者[2]。
2.1农产品中间市场需求剥夺效应
我们首先分析农产品中间市场的需求剥夺效应,先分析看看不存在剥夺效应的情况,为了说明问题方便,假设需求曲线是直线,这个假设是符合自由竞争的市场特征的。
如图3,E点为供求均衡点,P1和Q1分别为均衡价格和均衡需求。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需求者并不是终端消费者,而是中间市场(在本文是指b、c、d,下同,不一一注明)。那么中间市场所获得的利润为P1EAPc,这是正常市场的价格竞争的结果。
P Q D S Q1 E A B Pc P1
图3 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的农产品中间市场价格决定及其剥夺效应
但是,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及其家庭承包责任制,因此,土地碎化相当严重。也就是说,农民在中间市场是规模劣势,在市场中的单个无法满足中间市场需求商的需求。图4满足假设的中间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图4中,供求曲线S的实线部分是a市场中单个供给商所能提供的商品数量,虚线部分为不能提供的部分。需求曲线D为中间市场单个需求商对该商品的需求曲线。根据假设条件,中间市场的单个需求商对于市场a的单个供给商具有规模优势,中间市场中的单个供给商不会将其供给曲线S移动至S’,也就是不会在P3这个均衡价格下进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在E’点以P’价格成交Q’。如果在供求完全的情况,中间市场的单个需求商要购买到Q’数量的商品时所支付的价格为P1,而如今只需要P’的价格就可以。所以对市场a的单个供给者的剥夺效应为阴影部分P1BE’P’。
进一步地,由于市场中需求双方的规模不对称,随着价格的下降,中间市场对该商品的总需求将会从均衡需求Q1向右移动至Q2。虽然市场a的单个供给商无法满足中间市场的单个需求商。但是在整个市场中,市场a是可以供应足够的商品给中间市场。那么在P’价格下,中间市场的需求商们所意愿购买的商品数量将从Q1变化为Q2。而原本市场a提供Q2的商品时的交易价格应该为P2,所以对市场a的供给商们的剥夺效应为三角形ACE’。
B E E’ A D S P1 P’ Q’ Q1 P Q Q2 P3 S’ S’’ D’ P2 C
图4 供给条件下的农产品中间市场价格决定及其剥夺效应
那么,如何计算两种剥夺效应?
假设完全需求曲线
完全供给曲线
实际供给曲线
于是完全市场的均衡价格点E为:
实际均衡价格点E’为:
于是可计算市场c中的个体剥夺效应:
当a,c,f不变时:
①式表明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越小时,对市场a的个体剥夺将越大,反之则小,但显然,农产品市场的弹性是较小的,所以,对市场a的个体剥夺效应是很大的。
而对整个市场a的整体剥夺效应:
②式表明在需求弹性不变时,供给弹性越小,整体对市场a的剥夺效应将越大,反之反是。在供给弹性不变时,需求弹性越大,对整体市场a的剥夺效应将越大,反之反是。如若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同时发生变化,那么对整体市场a的剥夺效应将变大变小不可确定,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2.2农业生产资料中间市场的供给剥夺效应
接下来分析供给剥夺效应。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中,农民的角色成为终端市场e的消费者,同样的,在市场e接受从中间市场来的商品时,市场e的单个需求者处于个体规模劣势。于是产生了如图5所示情况。
C P’’ P’ P1 D’’ P Q B A E’ E S D S’ Q1 Q’ Q2 D’
图5 农业生产资料中间市场市场价格决定及其供给剥夺效应
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该商品交易均衡点为E点,成交价格为P1,而在力量不对等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中市场e中的单个需求者的需求达不到均衡点。事实上,中间市场的供给者在最初会是以均衡价格P1卖商品给市场e中的需求者。但是他们很快会发现市场e中的单个需求者在这个价格下的购买量Q’低于其对这个需求个体的生产量Q1,即发现图5中D的实线部分与S没有交点。故而中间市场中的供给商会将其供给曲线向左移,与个体需求曲线D达到均衡点E’,交易价格为P’。于是价格增量为P’-P1。于是对市场e中个体的剥夺效应为阴影部分面积P’E’CP1。之所以是S向上移到S’而不是D移到D’,是因为中间市场的个体以及整体对于市场e具有规模优势,即具有决定价格的主动权。
在整体剥夺效应方面,交易价格为P’将导致市场e的整体需求曲线向右移与供给曲线S交于新的均衡点B点,均衡产量为Q2,均衡价格为P’。于是对市场e中个体对整体的剥夺效应为
同样地,从数理角度计算剥夺效应:
假设完全需求曲线
完全供给曲线
实际需求曲线
于是完全市场的均衡价格点E为:
实际均衡价格点E’为:
于是可以得出对市场e中的个体剥夺效应:
对市场e的整体剥夺效应:
H,L存在其极值,值的大小与参数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可以参照需求不足时的分析,这里不再加讨论。
3结论与政策启示
从上述分析可知,不管是在农产品市场还是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上,由于“小规模、分散化”力量单薄的农民无法在市场交易取得相应的地位,因而总是处于被剥夺地位,而且剥夺效应相当明显,农产品价格上涨时,农民没到相应的实质性收入增长,而需要承受相应的农业生产资料上涨所带来的成本,也就是说,更多的利益被中间市场的中间商所获取。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我们得到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研究显示,中间市场的中间商获取了大部分利益,这是由于中间商过长、过多造成的,为此,应该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利益。
第二,鼓励农民建立经济组织,引导其自主进入市场。如果中间市场的中间商是农民为主体的,那么产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利益将由农民获取,事实上,目前在农业市场中,大量的中间商并不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国家一直强调要大力发展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就目前而言,要大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它是真正是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它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农业补贴包括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据统计,中央财政拨付“四补贴”资金连年增加,2006年为309.5亿元,2007年达到513.6亿元,2008 年合计1030.4 亿元,2009年为1230.8亿元。2010年规模达到1345亿元。5年来增长了3.34倍。虽然近些年的农业补贴力度在增加,但相对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幅度来讲,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的补贴力度和范围而言,我国的补贴力度有待于提高,补贴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参考文献
1. 丁声俊.从深层次认识和看待农产品价格变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7,(9):11-12
2. 鲁沂.当前国内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原因及对策[J].价格与市场,2007,(12):7-11
3. 张丽.缓解农产品价格上涨对通胀的压力[J].经营与管理,2008,(7):79-80
4. 宋洪远.当前农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及对策选择[J].浙江经济,2000,(9):56-57
5. 李智.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效应有限性的研究——实证检验与规范解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9,(5):20-21
6. 张立华.“农超对接”流通模式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8):78-79